10月13日,湛江市市长王中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会议专题学习了国务院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会议认为,该办法是我国社会救助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规,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该办法的实施,填补了制度空白,强化了部门职责,加强了监督管理,为社会救助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法律遵循。会议强调,我市要积极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一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确保实施该办法“真落地”。该办法颁布施行是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庄严承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重大举措。二要突出重点、强化落实,确保民生底线“托得住”。抓紧制定我市贯彻落实该办法的实施意见,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资金保障监督等机制,全面建立和贯彻落实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三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救助对象“保得准”。四要积极引导、广泛动员,确保社会力量“用得好”。五要强化监督、阳光救助,确保资金使用“看得见”。(湛江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