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去体育场馆健身消费,刷医保卡即可结账。近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会同来自人大、社保局、教育局、学校、户外运动协会、体育中心运营管理公司及健身会等与《条例》密切相关的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深圳商报会议厅召开了《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专家座谈会。与会者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是深圳特区在文化体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促进全民健身、提升全民素质的法律保障。大家从主要破解的问题和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等多个角度对《条例》进行解读。深圳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政府、学校、社会形成合力,创造条件开放学校场馆应注重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根据《条例》规定的职责要求,建议由市文体部门、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各区相关部门,制定场馆开放管理指导意见或实施办法,通过市区联动、分门别类将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设施做好登记,建立起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相关数据信息。
二是大力完善开放条件。按《条例》要求,学校体育设施未与教学区隔离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隔离改造。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等原则,选择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如通过公开招标,将体育设施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管理,可以分担政府和学校的管理压力,也能更好提供优质体育健身服务。也可以采取街道和社区联合管理,或学校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外包服务、青少年俱乐部管理或学校自主管理。
四是加强开放对象的管理和指导。考虑到社会人员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学生安全责任重大,不加限制地对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会给学校带来较大的安全风险, 所以建议学校体育场馆以向学校附近社区居民或单位团体开放为主。
五是切实消除学校安全方面顾虑。政府除了为辖区内向社会开放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购买安全责任保险,还应针对开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等问题,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治安巡视制度。(深圳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