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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在全市村、社区“妇女之家”建立妇女信访代理制度
来源:本网 日期:2014-09-05 22:38:00

  为完善“妇女之家”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充分发挥妇联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市妇联在全市村、社区“妇女之家”建立妇女信访代理制度,为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搭建一个沟通协调的平台,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妇女群众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全市村、社区“妇女之家”实行妇女信访代理制度,妇女信访代理员一般由村、社区“妇女之家”负责人或村妇代会主任担任,由市妇联统一授予信访代理人代理证书。她们将本着为民服务、依法代理、代理自愿、属地代理的原则;坚守登记受理、代言代办、定期反馈的代理程序;承担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法律保障,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
  这项代理制度的建设得到了基层妇联组织的大力支持,大家普遍认为建立妇女信访代理制,对于维护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纠纷不激化、矛盾不扩大”具有积极作用。(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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