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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今年再提低保标准
来源:本网 日期:2014-08-15 19:54:08

  今年,珠海市于1月1日起上调低保标准,斗门区农村、斗门区城镇和其他各区提高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幅度8.3%,对未达标的月份将给予补发。
  据了解,此次调标之前,珠海市低保标准是:斗门区农村每人每月450元,斗门区城镇和其他各区每人每月480元。调整后,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珠海高新区、万山海洋开发实验区、高栏港经济区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400元和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幅度8.3%,其中斗门区农村提高幅度15.6%。低保对象的分类施保按照《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这次调标是珠海市实施低保制度以来第八次全市性调标,调整幅度比以前大。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于1月1日正式执行,对未达标的月份将给予补发。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低保调整旨在切实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斗门区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而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珠海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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