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珠海市学生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规范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近日,珠海市教育局公布了《珠海市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鼓励和支持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珠海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办法》提倡学生志愿者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以及社区服务、应急救援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志愿者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异地务工人员、失业人员等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和个人提供志愿服务。
《办法》的出台,旨在促进各中小学将培养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列入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体系。学生志愿服务时长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美德少年”等评优评先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珠海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