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医改实施以来,江门财政积极承担地方财政支出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及财力水平,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着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是加大基层医疗建设投入。2011-2014年,市级财政安排社区、农村卫生建设资金合计890万元。二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1-2014年市级财政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合计12,935万元。三是及时安排落实补助资金。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根据《江门市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结合各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情况,2011-2014年市级财政合计安排5,157万元对各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进行补助。四是加大投入,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方式创新。2013-2014年市级财政安排 “江门市名(中)医进社区开办‘名医诊所’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合计150万元,鼓励和支持名(中)医进社区开办诊所,不断壮大便民就医看病的服务队伍。(来源:省财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