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联合实施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简称“银龄安康行动”,于2014年4月11日正式启动。
“银龄安康行动”是“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最低保费每份1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根据资金来源不同,承保方案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政府出资类型,鼓励各市积极争取政府从福彩公益金或财政出资为8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和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老年人统一购买;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出资类型可以逐步扩大到为60岁或70岁以上的老年人统一购买。二是其他方式出资类型,主要是老年人及其子女自费购买、社会捐赠或企业赞助等。凡60以上老年人均可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叶秀仁指出,目前,广东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135万,全省老年人口呈现出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多、需求广、持续化等特征。实施“银龄安康行动”是我省以前瞻主动积极的态度,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任务;是老龄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打开局面,各市投保率力争达到15%,此后每年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长,逐步达到覆盖面50%以上,使“银龄安康行动”成为打造我省为老服务的新品牌,成为我省老龄工作的新亮点。他还要求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老龄办要把“银龄安康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的正能量开展宣传;要在五保、低保老人政府购买方面做好兜底工作。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鼓励措施,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