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全面提升全省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2月24日,省教育厅网站公布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提出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考核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等一系列措施。
《方案》指出,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制约高校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
《方案》指出,高校要充分发挥在“创新强校工程”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高等教育领域相关意见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自主制订并实施本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增强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探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
强教必先强师,“强师工程”被视为“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的抓手,《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目标。
《方案》提出,要引导并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在各学科领域努力造就一批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为提升中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方案》还提出要探索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和海外培训基地,选送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修深造。
建立研究生招生新机制
人才培养是高校最基本最中心的职能。《方案》提出要全面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培养机制、责任机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位授权和质量监控体系,按照需求导向、保证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要大力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支持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
《方案》还提出,要引导和支持世界知名大学到珠三角等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际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高水平国际化人才;支持与境外高校开展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积极扩大来粤留学生规模,提升留学生培养层次;支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出国研修访问;支持高校与境外大学共同承担科研项目;鼓励高校教师到国际学术组织和行业组织任职,增强我省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孔子学院。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