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减轻低收入家庭生活负担,帮助低收入群众度过祥和的佳节,江门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共同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区低收入群众发放春节临时价格补贴。
本次补贴的对象为市区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困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共28173人。发放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补贴总额为281.73万元。此外,台山、开平等市也将参照市区的做法,给低收入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
(江门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