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东莞低保家庭在校大学生每人每月可获625元补贴。目前东莞已对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小学至大学及以上的,分标准发放助学金和寄宿补助金,对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发放助学金。
《方案》提出,在基本不低于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低保助学金和寄宿补助金合并为助学补助金,具体包括生活费补助、学费补助和住宿补助3项内容,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3年。
调整后助学补助金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月75元(生活补助);初中生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助150元,寄宿补助50元);普通高中生每人每月400元(生活补助150元,学费补助200元,寄宿补助50元);中职(中技)学生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助150元、寄宿补助50元);大学(大专)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每人每月625元(学费补助500元,寄宿补助125元)。
助学补助金每年9—10月份随东莞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一同普查审批发放对象,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政策范围,连同低保金一并发放到低保家庭账户,发放方式调整为按月发放。此外,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补助范围、标准和发放方式保持不变。
市财政部门将会同民政部门不定期到各镇街对补助金的发放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助学金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与: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