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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进一步完善“惠一生”机制体系建设
来源:本网 日期:2014-01-09 01:30:4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有关精神,惠州市提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惠一生”机制体系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节育奖”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为代表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4年1月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励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扶助金标准由150元提高到800元;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扶助金标准由120元提高到600元。建立落实长效避孕节育一次性奖励制度,对符合政策生育,按“一孩上环、二孩结扎”要求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城镇已婚育龄夫妻,分别给予300元、60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奖励扶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奖励扶助对象扩大到其他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提高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奖励扶助标准。继续实行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并对本地高中录取的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学生免收高中阶段学费。

(惠州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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