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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多举并措 抓好基层妇女参政工作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2-27 18:42:39

  梅州市梅县区历来重视基层妇女参与村级民主自治管理,努力提高村委会成员和主任中女性比例,合理改善村委会班子结构,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该区在2011年换届中,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1.5%,提前实现省妇女发展规划目标;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7%,位列全省第一。现将主要做法介绍如下:
        一、出台政策,刚性保障
  区委区政府出台选举文件和具体政策,为农村妇女广泛参与村级民主自治管理提供刚性保障。一是明确要求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党委在坚持“两推一选”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妇女人选,在提出党委建议名单时,必须有妇女人选。二是明确规定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选定村民代表总数,根据各村实际,按1/3以上确定妇女代表数,将妇女代表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进行选举。三是针对一些村在选举中未能产生妇女干部的实际,要求有关镇村专门聘任一名妇女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和妇代会主任,并享受村“两委”干部同等政治、经济待遇。
        二、加强培养,提高能力
  一是建立农村妇女可参选人员目录库,重点掌握培养七类农村妇女,即现任女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现代好媳妇好妻子及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社会事务管理的妇女等。二是重视抓好村级女后备干部和女大学生村官等培养,通过跟班锻炼、参与处理急难险重问题等方式,提高她们的综合能力和老百姓的认可度。截至目前,全区51名女大学生村官全部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当地群众认可。三是组织妇女干部培训,让她们及时得到系统规范培训,大力提高妇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村级民主自治管理水平。如南口镇注重对基层女干部、女大学生村官、农村女党员、致富女能手等优秀女性进行针对性培训,重点突出科技致富能力、竞选技巧、任职能力等内容,帮助她们了解和掌握村务管理、村务决策、村务监督等业务,提高竞争能力,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8.7%。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摒弃“女不如男”歧视女性的传统思想,倡导性别平等的社会氛围,提高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二是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大力宣传农村女性在新农村建设、参与社会管理的先进典型,让群众认可,让社会认同。除评选“好媳妇、好能手”外,还积极宣传“优秀女村委主任”等,充分展现基层妇女在政治舞台上的风采。如白渡镇加强对优秀女村支书、主任先进事迹的宣传,激发妇女参政热情,为妇女进村“两委”、竞选村委会主任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全镇共有4名妇女干部脱颖而出担任村委会主任,比例达16.7%。

 

(省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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