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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学校球场泳场将对外开放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1-07 16:38:25

  11月4日,广州市通过《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广州公办中小学校和市属高校的体育设施将对社会开放。市体育局局长罗京军向媒体通报称,本月12日,广州市全民健身网站将正式开通,届时,市民可以上网预订相关的体育场及体育指导员等。《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送审稿)》(下称《办法》)规范了以“向社会开放”为基本特征之一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规范了本市超过600所的公办中小学校和市属高校的体育场馆、附属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工作。
  罗京军指出,《办法》所称体育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兴建并面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公益性体育设施(以下简称公共体育设施),以及本市公办中小学校和市属高校的体育场馆、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学校体育设施)。
  《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一)学校体育设施相对独立;(二)有保障校园稳定、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的管理措施。据了解,为确保学校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办法》明确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的时段应当与向社会开放的时段错开。
  据悉,在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方面,《办法》区分了工作日和公休日,规定周一至周五学生离校后,学校应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每天不应少于2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校的开放时间不应少于4小时。具体开放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适应全日制寄宿学校的特殊需求,规定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学生正常住宿期间,可不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办法》指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管理单位根据运营成本合理制定,按隶属关系报送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核定后实施。
  公共体育设施的室外乒乓球台、羽毛球场、门球场、排球场、健身路径、健身广场和田径场跑道等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室内体育健身锻炼设施和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等设施实行适度有偿对社会开放。
  公共体育设施对伤残人士、老年人实行5折优惠开放,对低保对象、学生实行6折优惠开放。并应优先向周边学校开放,对体育考试和学生运动会等学生集体用场项目实行成本价或五折优惠开放,优惠力度将逐年递增。
  学校体育设施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学校自行管理、与街道社区联合管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或外包管理等方式确定向社会开放的管理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所属学校体育设施统一进行外包管理。
  《办法》提出,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承担体育设施的营运、管理维护、聘请人员和购买保险等相关费用。各级政府应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或对开放单位给予经费补贴等方式扶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各级财政应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予以支持。
  广州现有131个街、35个镇,到2016年,将实现全市街镇100%覆盖文化(体育)工作站(中心)、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和国民体质监测点。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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