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新出台的《广州市推进残疾人居家康复训练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全市每年将为不少于800名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训练服务。
广州市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市范围内,将以残疾人社区康复站为平台,以残疾人康复资助定点康复机构为依托,由专业技术人员为有入户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和指导、心理疏导、转介服务、康复知识培训等康复服务。各区、县级市残联组织辖区内的定点康复机构为辖区内符合残疾人康复资助条件并有入户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一对一康复训练、日常康复护理知识培训等康复服务。全市每年为不少于800名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训练服务。
居家康复训练对象条件为:符合《广州市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穗残联〔2010〕257号)、《关于实施〈广州市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穗残联 〔2012〕51号)确定的残疾人康复资助对象条件的且由于客观原因导致行动能力受限不能前往社区和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训练费用和上门服务费用由各区、县级市残联与提供服务的康复资助定点机构进行结算。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