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东莞市正式实施新医疗保险政策,社保信息系统升级转换、参保人就医购药现场结算、享受医疗保险各项待遇等方面都进展顺利。获悉,10月1日~11日,共有54.5万人次享受社区门诊待遇,9523人次享受住院待遇,其中532人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大病保险资金共支付252.1万元,提高报销比例近10个百分点。
东莞市新的医保制度于2013年8月28日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三个办法构成,2013年10月1日在全市正式出台实施。据市社保局介绍,新政策取消了“金卡”和“银卡”的区别,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构成,实现了制度上的公平。新政的最大利好是为600多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不增加缴费负担的同时,增加了大病医保,参保人每年最高可报销50万元。
据介绍,东莞市大病医保是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坚持“全员覆盖、统筹安排,政府主导、机制创新”的原则,由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延伸出来、对参保人因患重大疾病超出社会平均承受能力的经济负担给予再次补偿,或对参保人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偿的一种机制。市社保局表示,此次大病医保方案的制定把握“免缴费”、“扩保障”两个定位,实现“保障对象”、“支付范围”、“经办方式”三大创新,结合实际创出东莞特色。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