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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来工将纳入地方补充医保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02:28:17

  据了解,医保参保缴费结构性调整后,深圳全年医保基金将增加2个亿的基金收入,外来工医保争取在五年内实现收支平衡。深圳市社保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是调整待遇结构,完善制度便民利民。《办法》将外来工纳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降
  原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外来工医疗保险分别更名为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对此次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进行结构性调整。
  降低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的总缴费比例,由原来8.5%下降为8.2%,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总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6%,个人缴2%)保持不变,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5%调整为0.2%。地方补充医保缴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因此用人单位缴纳比例在下降。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总缴费比例仍维持0.8%不变,但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调整为0.7%(单位缴0.5%,个人缴0.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2%调整为0.1%。
  外来工医保缴费增至25元
  改变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的缴费模式,由原来的定额缴费12元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5%,其中个人缴0.1%,单位缴0.45%(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0.05%)。“按今年的社平工资,总共缴费约25元,其中个人缴费4元多,单位缴费20余元。”深圳社保局解释,此次调高的原因是外来工医保从实施至今,历年出现基金赤字。此次缴费调整后,外来工医保基金争取五年内实现收支平衡。
  据介绍,三档缴费进行结构性调整后,全市预计每年增加2亿余元的基金收入,实现收支平衡。深圳每年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很快,上涨幅度在30-40%,外来工医疗费用增长最多。
  面对以前医保中断不能合计补缴年限的质疑,此次《办法》规定,为解决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参保人中断参保问题,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但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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