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管理,10月17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纳入东莞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根据规划,东莞将会对每千名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配置4张,此外未来三年东莞将规划设置8—10所三级综合医院。
据了解,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有2522所,其中医院74所。《规划》提出,“十二五”规划期内,平均每千名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配置4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总数约占70%,民营和其他医院约占30%;三级医院(包括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约占35%,其他等级医院约占65%。市级三级综合医院编制床位数控制在1500张以内,镇街三级综合医院编制床位数控制在500—1000张范围,二级综合医院编制床位数为250—500张范围,一级综合医院编制床位数为250张以内。
“十二五”规划期内东莞将按1.88人/每千常住人口目标配置执业(助理)医师。按实际开放床位计算,三级医院每张床位至少配备0.5名执业医师,二级医院每张床位至少配置0.4名执业医师,一级医院每张床位至少配备0.4名执业(助理)医师。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此外,“十二五”规划期内东莞按2.07人/每千常住人口目标配置注册护士。按实际开放床位计算,三级医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不低于0.8: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二级医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1。社区护士与全科医师按1:1—1.5标准配置。
根据东莞地理区域划分的各片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按80—100万人口规划设置1所三级综合医院,“十二五”规划期内共规划设置8—10所三级综合医院,主要以现有市属综合医院、较大规模的镇级医院和民营医院创建为主。《规划》提出,将扶持一批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社会办医院建设成为二级综合医院。
采供血机构方面,东莞现有一所中心血站和2个捐血中心,计划在城区选址将市中心站由虎门镇迁入城区。在塘厦、莞城各有1个捐血中心的基础上,再选取2—4个镇街设立捐血中心。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