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手机版

您现在:首页 > 地方动态
广东公示基本药物低价药品目录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02:29:18

  据了解,为促进临床常用低价药品的正常生产、供应,降低群众费用负担,确保群众用上药、用好药,近日省物价局初步筛选出472项符合条件的低价药品,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入选的药品目录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药品是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常用、招标价格相对稳定、替代性强的低价药品;二是基层医疗机构普遍使用的传统剂型,原则上应为3家(含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药品;三是日平均使用费用低廉,西药及生物制品不高于1元,中成药不高于1.5元。日治疗费用无法准确计算的品种暂不纳入本目录。此次遴选的传统剂型主要是片剂、胶囊剂、丸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液)、注射剂和普通专科用药,如滴眼剂(含玻璃酸钠除外)、滴鼻剂、外用溶液剂、膏剂、霜剂等常见剂型,以及《中国药典》收录或首先上市的剂型。
  (来源:信息时报)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04965号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 邮编 :5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