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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对困难家庭加大读书补助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02:29:06

  近日,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公布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根据方案,从2013年秋季起,对符合本市经济困难家庭条件的学生给予资助,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莞籍或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籍在莞就读学生,均可提出申请。从幼儿园幼儿至大学生均纳入资助范围,贫困大学生每人最高可获7000元/学年的资助。
  方案提出,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在校(园)学生,且学生所在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10元(含510元,今后参考标准参照市低保标准同时调整)、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本市低保范围的,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均可提出申请。同时,具有其他特殊困难如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东莞户籍在校(园)学生,或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籍在莞就读学生也可申请。只要符合贫困家庭条件、在莞就读,不限户籍均可申请。
  市教育基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参照东莞市现行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发放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幼儿园800元/人每学年、小学800元/人每学年、初中900元/人每学年、高中3000元/人每学年和大学7000元/人每学年标准发放助学金。对于其他特殊困难在校学生,将视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资助。为确保助学金用到刀刃上,市教育基金会制订了监督办法。对受助学生或其监护人的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同时加强对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困难学生的合法权益。
  (东莞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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