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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工产假工资将由生育津贴发放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02:28:53

  深圳拟规定,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将由生育津贴发放,而不是企业发放,避免女职工福利待遇因生育而受影响。
  据深圳市社保局透露,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出台后,深圳即将建立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将由生育津贴发放,而不是企业发放,避免女职工福利待遇受影响。
  据悉,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已经起草完毕,已纳入了政府的立法规划,即将提交深圳市人大审议。拟新立的《生育保险条例》将具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单独筹资和管理的生育保险制度。在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福利待遇不能降低,但实际执行中有的企业单位难以做到,造成女职工福利待遇受损,权益受侵犯事件频现,如果有了此生育保险津贴,能够让她们的福利待遇得到更好的保障。
  目前,深圳生育医保参保人数约500万,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实施后,覆盖人数将有望从目前的数字扩大到 1100万。另外,深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生育保险属于强制险,所有深圳企业都需要为员工购买,只有购买了才能享受待遇。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员工就没有办法享受,但员工可以起诉企业支付这笔费用。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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