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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率先出台政策全力推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工作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9:37:47

  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参考港台、兄弟省市及省内地市的经验,立足于本省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的现状,以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为导向,突出广东省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的地域优势和先发优势,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工作。
  《指导意见》针对社会工作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志愿者队伍现有存量不足、社会工作人才与志愿者角色不清、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与志愿服务项目未能良好对接等问题,做出了专门的安排。文件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重要意义。主要阐述了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的必要性,论述了建立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二是工作措施。分别从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的机制联建、组织联动、队伍联育、信息联享、交流联接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我省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的主要工作措施。三是工作项目。根据我省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的目标任务,提出了要实施理论研究和文化培育、阵地建设、深化服务项目等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的3个工作项目。四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实施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资金投入、科学评估、营造氛围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由民政、团委、文明办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首份双工联动的专门文件,主要亮点有:一是建立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协调机制。提出具体工作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接或推动成立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的社会组织,促进政府、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协调与合作。二是积极培育发展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组织。鼓励成立促进社工与志愿者合作发展、合作服务的社会组织,以独立、自主的方式推动合作发展,承接政府委托的合作服务事项;推动在志愿者组织中设立社工岗位,选拔专业社工进入志愿者组织;鼓励社工组织设置相关志愿服务岗位,招募志愿者进入社工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工作,推行志愿服务社会化和岗位化运作;鼓励优秀志愿者报考社工资格考试,成为专业社工,促进志愿服务的科学化和专业化。三是加强社工与志愿者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要求各部门各系统鼓励和吸引年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参与志愿服务,努力构建专业、高效、有凝聚力、有影响力且与时代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社工与志愿者服务队伍。对负有管理志愿者职能的志愿者领袖,推动其提升转化为专业社工。四是搭建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信息服务平台。要求各部门各系统加强协调与联动,建立全省统一、信息完备、使用便利、对接顺畅、管理有效的注册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和社工与志愿者联动信息平台,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实现两者的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五是推动社工与志愿者的对外合作交流。建立引进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资深社工到我省开展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服务督导,选派我省社工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的工作机制,搭建互派志愿者到社工服务机构进行交流学习的工作平台。六是创新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的工作项目。提出要加强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的理论研究和文化培育。加快设立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模式省级观察点和省级示范点,编写出版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模式理论书籍和工作案例集,巩固加强联动模式的理论基础;深入挖掘、推广表彰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发展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宣传推广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文化。加强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的阵地建设。提出通过社工组织与志愿服务站点结对的形式,夯实社工组织与志愿者组织联动的阵地基础,健全和完善服务站点建设内容和规范。将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纳入社工承接街道(镇)或城乡社区社工服务的工作内容,委托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营工作。深化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的服务项目。推动社工组织积极承接并推广“朝阳行动”、“稻草人”计划、“健康同行”、“志愿在康园”等志愿服务现有品牌项目,主动参与各行业各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将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模式引入项目管理和实施当中,扩大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模式在社区和农村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复制和推广。

  

(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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