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将关于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目前我省60岁以上老人逾千万,养老床位却仅占老年人口的1.5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实行特殊养老津贴制度,同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民办养老机构各项税费5年内一律减免。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指出,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省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呈现出形成时间早、人口基数大、发展趋势快的特点。截至2012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1101万人,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12.8%。而截至2013年6月,全省城乡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639家,养老床位16.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5.3张。
针对养老床位总量不足的情况,刘洪介绍称广东将逐步建立高龄补贴制度,把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提高发放的层级,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同时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事业,并加大金融对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增加养老服务企业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尽量降低担保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