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强师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两个《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两个《实施意见》规定,到2018年,广州市属和各区(县级市)中小学教师编制累计上浮比例达到30%。
市教育局长屈哨兵概括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编制配置问题是:总量超编、结构性缺编。考虑到财政投入的承受能力,将采用分步推进的方式解决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建立编制动态管理机制,逐年增加中小学教师编制(最高上浮比例不超过50%)。新增编制优先向小学科、结构性缺编和边远山区倾斜。两个《实施意见》还提出,完善“以区(县级市)为主、区管校用”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问题。
据了解,今后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各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前提下,教育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在高级职数中的五、六、七级三个等次职数之间进行适当调配,在中级职数中的八、九、十级等次职数之间进行适当调配。这意味着,学校在职称评定上拥有更大自主权。
(来源:南方都市报 省妇儿工委办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