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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2020年中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02:02:48

  8月3日,中山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中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
  《两个规划》围绕中山市委、市政府“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战略目标,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贯彻落实国家妇女儿童发展新纲要、省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和市“十二五”规划为根本任务,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核心内容,以改善妇女儿童民生、解决妇儿发展突出问题为重要抓手,努力保障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两个规划》的结构体系由前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和八大示范性工程等七大部分组成,总体上延续了上一轮规划的基本框架,与上一期《两个规划》相比,在发展领域上增加了“妇女与社会保障”和“儿童与福利”两个新领域;在策略措施上增加了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筛查、出生缺陷产前筛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教育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课程,“空中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媒介素养等具有中山特色的策略措施;《妇女规划》、《儿童规划》各提出了八大示范性工程,通过实施重点民生项目促进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突出问题的解决。新的《两个规划》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突出妇女、儿童的主体地位,更加富有中山地方特色。
  《妇女规划》提出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参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和妇女与法律政策七个优先发展的领域,设置了47项一级主要目标和52项支持性目标,围绕这些目标提出了75项策略措施。八大示范性工程包括: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救治、社区家庭综合服务、妇女就业和培训扶持----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女性教育工程、女性人才培养工程----基层妇女干部参政培训、妇女维权工作站服务网络建设、困境妇女社会救助帮扶、流动人口妇女服务管理,重点解决妇女健康、基层妇女参政程度、农村妇女就业、婚姻家庭等热点问题。
  《儿童规划》提出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和儿童与法律保护五个优先发展领域,设置了40项一级主要目标和44项支持性目标,围绕这些目标提出了61项策略措施。八大示范性工程包括: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家庭教育工程、0至3岁儿童早期综合服务发展项目、流浪儿童和留守儿童救助服务机构建设、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项目、出生缺陷干预工程、0至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儿童心理问题预防和干预项目,重点解决出生缺陷发生率攀升、儿童早期教育滞后、残疾儿童抢救和康复、儿童心理问题、家庭教育、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管理等热点问题。
  据悉,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省妇儿工委的要求部署,由中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的《两个规划》编制组,根据国家新纲要和省新规划的编制原则和框架,结合我市实际,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编制,先后三次征求成员单位和镇区的意见,通过网络问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经市妇儿工委成员会议专题审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教科文卫华侨工委审议修改,形成《两个规划》送审稿,最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两个规划》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两个规划》提出了未来十年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的规划,是指导中山市今后一个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必将成为一个新的起点,极大地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本市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家园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强有力的智力储备。(中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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