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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政府审议通过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02:02:27

  6月21日上午,东莞市政府召开了市政府联席会议,审议论通过了《东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东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两个规划围绕东莞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战略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分解落实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市“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为根本任务,以执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基本准则,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同步为重要内容,以改善妇女儿童民生、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环节,着力保障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两个规划的结构体系由前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和重大实施项目七大块组成,总体上延续了上一轮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体例,与上一轮两个规划相比,增加了重大实施项目,在发展领域部分增加了妇女与社会保障和儿童与福利等重要内容。
  《妇女规划》提出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参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和妇女与法律七个优先发展的领域,设置了49项一级主要目标和69项支持性目标,其中高于省目标有5项,东莞特色指标有18项。围绕这些目标提出了78项策略措施和8个重大实施项目。
  《儿童规划》提出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和儿童与法律保护五个优先发展领域,设置了46项一级主要目标和59项支持性目标,其中高于省目标有2项,东莞特色指标18项,围绕这些目标提出了62项策略措施和8个重大实施项目。
  与上期规划和国家新纲要、省新规相比,东莞市新规划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突出妇女、儿童的主体地位,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更加富有东莞地方特色。
  为更好地实施新规划,东莞市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实施方案,强化部门协调,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到目标细化、指标量化、措施具体化。(东莞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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