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广东省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中山市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吴月霞,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陈江梅,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以及中山市获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会议。会议表彰了一批实施全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与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山市人民政府荣获“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称号,是广东省荣获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四个先进集体之一。市委组织部、古镇镇人民政府荣获“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称号,周桂兰、刘红菱、黄美华、高建慧等4人荣获“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2001—2010年,中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主要任务已经完成。妇女规划、儿童规划重点可量化指标达标率分别为90.32%、96.88%,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等领域多项指标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中山妇女儿童事业在全省实现“八个率先”:率先开展中低学历妇女培训提升妇女就业技能;率先设立社区就业载体帮助妇女灵活就业;率先实现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全覆盖;率先把家庭教育纳入公共服务;率先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筛查、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农村妇女叶酸增补等项目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率先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问题;率先实施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率先推行“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登记模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广大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健康、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权利得到充分落实,妇女儿童的幸福感不断提升。全市妇女儿童得到更多实惠,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中山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