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近年来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2012年度全区农业人口数67543人,其中外出打工参加其他城镇保险人数为33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67510人,覆盖率为100%,参合率排在全市的前列。
自开展新农合工作以来,浈江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出黑板报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突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的合作医疗制度的区别,突出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扶持。为方便参合农民报销,提高报销的及时性与正确性,该区下发了《浈江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与《关于进一步做好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对各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与补偿办法提出新的要求,报销情况按月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配备一名专(兼)职人员,补偿实行初审、复审制度,工作人员配证上岗,耐心解答参保人员的有关咨询和疑问,在群众中反响很好,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总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同时积极利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向群众宣传新农合的好处。新韶镇东河村一名两岁的居民小俊,患有先天性室间隔缺损,2011年11月在粤北人民医院住院手术,医疗费用共计为3.7万。因为参加了新农合,同时符合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新农合基金为其报销70%医疗费用,民政医疗救助基金为其报销20%,个人只需支付3700元,大大减轻了其家庭负担。目前,小俊的病已痊愈。
据统计,浈江区2011年共支出合作医疗补偿基金951万元,今年参加新农合的特困户1975人,五保户106人,均为二档参合人员,其个人出资费用由民政局支付;符合条件的纯二女、独生子女人数6659人,每人每年由计生局解决10元,凸显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带给农民群众更多的实惠,使浈江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上一层楼。(韶关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