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切实保障母婴健康,近日,云浮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的通知》(云卫[2011]99号文)。《通知》明确规定,全市从2011年10月1日起,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费用按单病种定额付费办法结算。其中,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每人补偿100元;婚前医学检查费用男方每人补偿100元,女方每人补偿130元。这对云浮市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广大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人口素质将有着重要的促进意义。(云浮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