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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连续两年1/4财政预算支出用于教育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01:57:32

  2009年、2010年中山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分别为29.66亿元、38.27 亿元,同比增长16.59% 、29.01%;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分别高于同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4.65%、1.4%;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和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教师年人均收入逐年增长;教育财政预算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25%。在为教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基础上,中山市着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多项生均指标走在全省前列。2010年12月,中山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计划通过组织实施教育九大重点工程,建设更高水平的国民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体系完善的终身教育和丰富多样的优质教育。
  此外,针对过去考核存在的问题,中山市采取措施,进行了切实有效的整改。诸如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民办学校教育年金制,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做法,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尽管本市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各类教育高水平优化,区域教育高水平均衡等方面仍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锐意进取,有效破解影响中山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的制约因素。中山市将坚持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山”的基础性工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正确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即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运用社会力量、实现多元开放办学的关系,规模与质量、结构的关系,追赶型和跨越型的关系,发展基础教育和培养经济建设适用人才的关系,加大投入和勤俭办学、科学管理的关系,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关系,全面廓清教育发展思路,努力实现规模与质量、公平和效益的协调统一,推动教育内涵发展、和谐发展;不断深化教育重点领域的改革,推动教育创新发展,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积累成功经验,为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中山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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