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湛江市3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工作有明显改观,达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标准,湛江市进一步明确了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工作目标。具体目标是:全市小学年辍学率2010年在0.4%以下,2011年在0.2%以下;小学毕业生升学率2010年达到98%以上,2011年达到99%,2012年达到100%。全市初中年辍学率2010年控制在4%以下,其中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控制在2%以下;2011年控制在3%以下,其中城市市区、县城城区在1%以下;2012年全市控制在2%以下。初中三年保留率2010年达到90%以上,2011年达到92%以上,2012年达到94%以上。
近年来,湛江市在大力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同时,着力抓好义务教育防辍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小学年辍学率由2008年的1.41%下降到2009年的0.67%,初中年辍学率由2008年的7%下降到2009年的4.8%,初中三年保留率由2008年的78.68%,提高到2009年的85.57%,提高幅度居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