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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外来媳妇可享居民医保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00:43:32

  近日,珠海市召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会上宣布,非该市户籍的农村嫁入女、入赘男,从8月1日起可与珠海户籍人口一样,凭结婚证随其家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张志叶介绍,今年1月份,珠海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后,斗门、金湾西区的农村和各居委会负责人反映,该市农村目前还存在“嫁入女”、“入赘男”这部分群众,其户口暂未迁入珠海,不能参加居民医保,符合类似情况的有3000多人。针对这一现象,市全民医保领导小组共同协商决定,非该市户籍的农村嫁入女、入赘男,可凭结婚证随其家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张志叶还强调,若夫妻任何一方非珠海户籍,但在珠海本地工作,都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不在农村“嫁入女”、“入赘男”范围。
  另外,此前待业但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女性,住院分娩没有任何补助。但从今年8月1日起,居民医保增加了对生育费用的支出项目,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费用的,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每次住院分娩300元标准支付待遇。(珠海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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