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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类非户籍学生可免书杂费 佛山市出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00:15:42

  为拓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受惠面,佛山市出台了《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佛府[2008]77号),该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实施办法,此次政策惠及的对象包括就读佛山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民办学校)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中的13类政策性借读生及华侨子女和台湾学生共15类。免费对象将按照有关方面的文件规定进行认定。申请和审批程序按各区现行有关政策性借读生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由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政策性借读生进行专项登记造册,核实办法与该市户籍且就读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相同。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华侨子女和台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资金将由学籍所在区负担。
  办法实施后,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将免除,免费项目和标准将与本市户籍且就读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相同。免费项目包括杂费和书本费,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期最多可省下520元的书杂费。
  据不完全统计,2006—2007学年度佛山符合13类政策性借读生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约为4.6万人,再加上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户籍学生,今年全市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总数预计超过50万人。为此,政府一学期需要追加投入资金约1600万元,全学年追加3200万元。
  《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出台,让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享受工作生活地的公共服务,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发展社会事业,促进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健康成长。(佛山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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