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业集团始终重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致力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宣传报道,关注深圳在这一领域内开展的探索和取得的经验,对深圳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介绍和报道。据统计,从2007年至今,深圳报业集团下属的报刊共刊发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稿件1000余篇。
一、主要做法
(一)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导向作用,扩大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社会影响力。《深圳特区报》作为市委机关报,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报道,去年以来共刊发了300多篇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稿件,对全省流动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深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深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修订等宏观工作进行及时报道和权威解读,对“阳光妈妈”项目、市妇联设立“关爱重症贫困儿童救助金”、“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以及全市各区、基层街道社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新做法、新成绩进行了充分报道。特别是2007年11月,该报记者徐华发现报道出了当代孝媳李传梅从重庆背着婆婆来深圳打工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出了蕴藏在这个普通农民工身上那种平凡中透着传大的道德力量,在社会各界产生强烈反响。该组系列报道持续一个多月时间,刊登稿件二十多篇,引起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长刘云山等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先后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中央媒体来深圳全面报道李传梅,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的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内所有权威媒体组成采访团,专程来到深圳采访报道李传梅,使她成为从深圳走向全国的重大典型人物。
(二)关注妇女儿童生存状态,深入挖掘相关新闻线索。《深圳商报》自从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后,2007年7月至今,深圳商报根据两个规划内容,宣传妇女先进典型,弘扬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刻苦开拓精神,揭露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倡导社会各界关注妇女儿童事业,有针对性地对妇女儿童工作做了大量报道,刊发相关文章300多篇,为妇女儿童工作的良性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比如,针对女性心理问题,本报刊发了《心理辅导走近单亲特困母亲》《我市将建女性心理危机干预中心》《鹏城之约婚恋指导中心成立》《平日“心病”暑期求诊》等系列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
(三)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法规,倡导社会各界关注妇女儿童事业。《深圳晚报》围绕党和国家在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揭露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等方面作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一是举办大量关爱妇女儿童的相关活动;二是在日常的新闻报道中,积极宣传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典型,热诚呼吁社会救助贫困妇女家庭,大力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三是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女外来工等弱势群体,并为其提供保护; 2007年7月至今,该报共刊发相关消息、通讯200多篇。
(四)突现宣扬典型特色,提高妇女儿童工作的知明度。《晶报》2007年7月至今,《晶报》共刊发了200多篇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稿件,涉及妇儿规划关注贫困女妇女儿童、贫困妇儿可申请救助、百万妇女健身迎奥运、寻找“李传梅式”爱心人物、“鹏城之约”鹊桥会、七单位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等领域,为妇女儿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深圳市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