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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4 23:57:50

  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切实履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一、主要成绩
  (一)实施劳动就业政策,保障和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
  一是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岗位。开发了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管员、公安巡防员、公安户管员、地铁引导员、公园保洁员、房屋租赁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社会福利院护理员等一批对年龄、文化程度、技能等级要求不高,适合失业女工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推荐市属困难失业人员1279人次上岗,其中女性困难失业人员858人次,占67%。二是大力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累计帮扶“零就业家庭”中的100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当年“零就业家庭”减少了100户。三是鼓励失业女工进行更广泛的职业选择。实行鼓励妇女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她们兴办私营、个体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出了一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女性“小老板”,既解决了她们的生计,又带动了更多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二)加强女性职业培训,提高妇女技术水平和再就业能力。
  重点关注一线操作技能人才培训的同时,也积极开发适应女性就业人员的培训项目,还注重结合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为女性就业人员的心理调适和建立良好人际关系提供指导和帮助。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职业培训机构共培训女性9.8万人次,占培训机构培训总量的28%。
  (三)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
  一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劳动保障权益。对流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在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强迫女工超时、超强度劳动,违反男女同工同酬原则,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保障妇女的安全就业及再就业。2月26日,按市的统一部署,在深圳火车站开展“预防拐卖,安全流动——春雨行动伴你行,安全流动到深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设立公益职介服务点,开设“爱满鹏城——预防拐卖、顺利就业”劳动知识大讲堂,设立求职讲堂,寻找职业信息,并同时开展劳动保障现场咨询活动,当天,全市设有咨询流动点共11个,深受求职妇女的欢迎,社会反响良好。三是开展全市非法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7、8月份是我市企业用工高峰期,为结合《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劳动保障部门以服装业、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每年定期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检查活动。
  (四)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女工法制意识。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2007年《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颁布后,大力推进普法工作,通过实施“三类培训”、开展“四项竞赛”、利用“五种媒体”、放送“百场电影”、发放“百万份资料”等活动,掀起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热潮,市区劳动部门组织430场培训,涉及18.6万人次,大型咨询活动160场次,涉及50多万人次。组织开展四次知识竞赛,参加人数合计达11万人。编印挂图、折页、问答、法规汇编等各类宣传资料并以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发放100万份。二是把法规教育贯穿到日常执法和劳资纠纷的处理之中。三是定期与媒体联合开展关注劳动者合法权益热线接听活动,接受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和侵害女工合法权益行为的举报。
  (五)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为妇女儿童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
  2007年基本养老保险488.55万人,其中女性243.7万人,比2006年增加35万人;失业保险177.65万人,其中女性88.18万人,比2006年增加10万人;医疗保险758.24万人,其中女性347万人,比2006年增加55万人;工伤保险762.6万人,其中女性377.3万人,比2006年增加32万人;生育医疗保险103.45万人,其中女性49.8万人,比2006年增加4.5万人,生育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暂行办法》于2007年9月正式实施,参加少儿医疗保险人数为33.4万人,已享受少儿住院保险待遇1302人,支付金额269.6万元。
  二、主要策略
  (一)加大执法维权力度。完善治理欠薪的八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劳动保障、公安、建设、工商、财政、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等八部门齐抓共管,对工资支付违法问题实施综合治理,坚决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
  (二)实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实现市、区联网,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完善本地区的劳动用工数据库,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宏观决策依据。
  (三)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主题,通过新闻媒体专题报道,接受新闻媒体访谈,设立热线电话、网上在线咨询,开办专题培训班,编写员工喜闻乐见的单行本或小册子,深入社区、工业园区和用人单位广泛宣传等办法,使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观念深入企业和员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少儿医疗保险工作。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全市少年儿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参保面。确保少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到位,保证保险待遇偿付正常进行,切实保障流动儿童的医疗保险权益。(深圳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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