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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调研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01:05:16

  4月23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美林率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调研组一行16人对我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调研。
  在为期3天的调研活动中,调研组分别召开市、区、街道办事处、村等相关座谈会5个,听取了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区政府情况汇报,邀请了当地妇联、工会、法院、公安、劳动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街道办妇联主席、村委会主任、村妇女主任、工厂女工委员等参加座谈。在全面调研《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的的基础上,重点了解了我市“预防和消除就业中性别歧视情况”、“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四期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推行女职工生育保险情况”、“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和相关经济收益分配情况”、“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情况”、“保护妇女家庭婚姻财产权益情况”等问题。副市长谢端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妇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实施办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按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各级妇儿工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具体职能,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完善具体政策规定,确保《妇女法》和《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妇女维权责任意识和妇女自我保护能力;拓宽服务渠道,有效预防和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劳动保障权益,妇女的劳动权益得到较好保护,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完善维权机制,妥善处理妇女权益侵害问题,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问题逐步解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刑事犯罪活动,妇女人身权利得到较好保护。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实施办法》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增强妇女维权意识;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好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强化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惠州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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