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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拐春雨行动”保障农民工安全流动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4 22:49:18

  为动员和引起全社会对包括流动妇女儿童在内的农民工安全流动的关注,营造关爱、公平、和谐的社会氛围,2月26日,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省“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雷于蓝率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深圳察看我省“防拐春雨行动”启动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这一活动旨在通过开展“防拐春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就业帮助、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增强进城务工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和促进流动妇女儿童安全流动,帮助顺利就业,逐步形成各部门、全社会关注农民工安全流动的和谐社会环境。
  视察团实地察看了在深圳火车站、罗湖汽车站广场开展的“防拐春雨行动”活动。在听取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实施“预防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和“防拐春雨行动”的工作汇报后,雷于蓝对深圳市积极实施“防拐项目”,市区财政提供配套资金,街道从组织机构、能力建设、宣传动员、直接援助等方面为流动妇女儿童提供帮助,建立有效“防拐”机制以及深圳市“防拐”试点区的做法表示赞赏;对深圳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为本次“防拐春雨行动”宣传活动所做的大量周密细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雷于蓝指出,“预防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在我省开展两年来,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全省在4个试点市的48个社区/村开展高风险目标人群的直接干预行动,帮助失学和辍学的流动女童重返学校接受教育,降低她们被拐卖的风险,帮助流动女青年安全就业,项目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效。
  雷于蓝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坚持“政府为主、项目为辅”的原则,继续在社区、火车站、汽车站、流动妇女学校等重要区域向流动妇女儿童开展宣传服务,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深入推进 “防拐”工作,使流动妇女儿童的防拐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和社会要为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动妇女儿童的安全流动和劳动权益保障提供更多的服务和帮助。
  “防拐春雨行动”是全国妇联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的“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办公室在借鉴和推广我省去年春运“防拐”大型联合宣传行动经验的基础上,今年会同国家铁道部等有关部门在广东、江苏、安徽、河南、湖南五个“防拐”项目省开展的2007年春运联合宣传活动。根据国家项目办的统一部署,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广铁集团、公安、劳动、司法、工商、妇联等部门,于2007年2月26日至3月8日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火车站、汽车站等地联合开展广东“防拐春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印制了主题为“预防拐卖、安全流动、顺利就业”的宣传小折页、横幅标语、宣传展板、海报、扑克牌、实用小礼品近40万份,制作了公益广告、广播电视DVD碟,铁道部门在60对长途旅客列车和65对短途旅客列车(民工专列)上设立临时防拐宣传台、报警点,组织列车员和乘警在列车上、火车站广场、候车室、售票处、出站口等地悬挂横幅标语,通过广播、电视循环播放宣传CD碟和广播,向农民工派发宣传页;组织劳动、司法、妇联、工会、职业介绍所等部门设立服务台,摆放法律、政策、就业、维权等宣传资料,为农民工妇女提供劳动政策、务工信息及法律咨询服务;组织义工、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包括交通指引、公益职业介绍所地址及电话,提供部门热线电话,介绍便宜安全旅店等服务和帮助。活动期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设专场招聘会为农民工妇女提供求职帮助;各级妇联开设12338电话服务热线,并在流动妇女学校和社区派发宣传资料,为农民工妇女提供就业、维权等各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公安部门积极维护春运安全,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各地工商联向企业发出“预防拐卖、安全流动”宣传资料,利用企业的宣传阵地开展“关爱员工”活动。省有关部门还与电视台、电台合作,通过开辟专栏、网页,结合“防拐春雨行动”,宣传介绍党和政府为农民工提供的优惠政策、措施,宣传安全流动、预防拐卖的相关知识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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