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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卫生局积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见成效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4 18:48:04

  2006年,韶关市卫生局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中,以“母亲安全,儿童优先”为准则,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继续贯彻《母婴保健法》,严格服务管理。市卫生局举办了一期《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培训班》,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15间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到期的医疗保健机构重新进行了考核换证;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监督管理,全年共查验《出生医学证明》287份,发现无效证39份,假证8份,对240份《出生医学证明》出具了有效证明。
  二是加强产科质量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服务行为。2006年,市卫生局制定了《韶关市孕产妇三级转诊管理规定(试行)》、《韶关市医疗机构产科质量检查标准》;举办了韶关市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培训班、韶关市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培训班;开展了全市医疗机构产科质量检查评估;按卫生部要求,增加国家妇幼卫生监测点,规范了监测工作。经过努力,2006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下降了18.51/10万、0.54‰、0.47‰;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儿童保健管理率、5岁以下儿童中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为94.45%、93.26%、1.52%、97.58%、99.94%,巩固在较高较好水平。
  三是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51个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分析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的原因,市卫生局制订了《出生缺陷干预产前保健检查项目指引》、《韶关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规定》,举办了一期有150人参加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培训班,加强了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督导和培训。2006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医疗保健机构个数、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从2005年的55个、29.04%上升到2006年的102个、42.40%。
  四是做好国家监测点信息监测工作。按照国家要求,从06年第四季度起,我市增加了浈江区太平办事处为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点,并完成了新增监测点社区居委监测责任人的业务培训工作,保障了各项监测工作到位。为规范管理,市卫生局还制订了《韶关市市区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和《韶关市市区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我市国家监测点信息监测工作在省组织的质控检查中得到充分肯定。
  五是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巩固儿童免疫成果。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常规免疫接种率:卡介苗、脊灰疫苗、百日破、麻疹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8.93%、98.80%、98.73%、98.20%、98.82%、97.85%,全市90%以上乡镇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两纲”目标。(韶关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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