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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将进一步推进农村卫生工作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4 22:43:40

  在日前召开的广州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传出信息,广州市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农村卫生发展。
  会上印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的意见》提出,广州市计划到2010年,完成10所中心镇医院、64个镇(街)卫生院、530个村卫生站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改造和基本设备配置的任务;全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普遍接受一次轮训;镇卫生院及村卫生站的医生均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人均筹资100元以上,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市各级财政设立农村卫生专项资金,2006年至2010年,共投入资金3.3亿元,用于镇、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配置、公共卫生经费补助和对村卫生站医生的补贴。
  广州市副市长李卓彬在会上提出了广州市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各项新举措。广州市将在每个中心镇建设1所二级综合性医院,各镇要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新建和改建的村卫生站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按照村民步行30分钟到达医疗机构的要求设置村卫生站,对469个不达标的村卫生站进行改造,新建61个村卫生站,各级政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财政分级管理体制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大农村卫生投入,按照本地区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安排镇公共卫生补偿经费,用于镇卫生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能补助,今后随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逐步提高标准。建立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机制,对全市村卫生站医生给予补贴,每个行政村每年补贴1万元。从2006年起到2010年,市财政每年至少安排3000万元农村卫生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
  据介绍,近年广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卫生事业经费中设立了农村卫生专项资金,逐年增加投入,2002-2006年共投入11424万元用于农村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和疾病控制体系建设,对农村地区89个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规范改造,为农村基层卫生院购置了一批基本医疗设备和救护车,新建和改建村卫生站220个,极大提高了农村地区的卫生服务能力,农村居民的就医条件明显改善。2006年市财政投入了3000万元用于加快中心镇医院建设和镇村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改造,在原来投入968万元的基础上新增1483万元用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有力促进了农村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广州市妇儿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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