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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省妇儿工委委员、联络员会议上五个成员单位发言材料摘编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4 20:04:05

  编者按:2005年1月17日,广东省妇儿工委召开全体委员、联络员会议。会上,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和省统计局的同志作了发言。现将该五个部门的发言材料记录整理,发给大家,供交流、学习。
  省公安厅:我省公安机关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把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是按照“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构建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居(村)委会五级管理体系,组建一支综合协管员队伍,发挥各级党团组织的作用,全面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二是制订和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实行依法管理。对工作格局、管理体制、部门分工、管理队伍、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等问题予以重新确定,并进一步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加大对违规出租屋主的处罚力度。三是完善暂住人口信息系统功能,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四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力度。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4年在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妇女就业和流动妇女的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今年将突出抓好促进妇女就业这个重点,进一步落实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年新增就业岗位80万个,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把对大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的年龄限制适当下调5岁,并争取年底实现省、市和80个县(区)劳动力市场网络联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妇女劳动力市场,专门为妇女就业提供服务。突破妇女劳动权益保障这个难点,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把女工劳动权益保障作为劳动执法监察的重点内容;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女工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劳动争议,督促企业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以提高妇女就业能力为着力点,加强对促进妇女培训和就业工作“三个10万”的目标任务的检查;力争实现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培训20万人的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劳动执法监察,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妇女劳动环境。
  省教育厅:我省具有广东特色的学前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教育质量逐步提高,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我省学前教育还比较落后,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入园(班)率偏低,公办幼儿园偏少,行政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根据规划中提出的2005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达75%,2010年达80%以上的要求,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财政拨款和成本分担的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办园责任。建议省财政划拨专款,对东西两翼、粤北经济欠发达地区条件较差和新办的乡镇中心幼儿园给予补助。二是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任意关停并转公办幼儿园的势头,保持和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办好公办幼儿园。三是建立幼儿教师管理机制,重点解决乡镇幼儿园教师编制和劳动保障等问题。四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特别要明确0—3岁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五是以政府名义制定《学前教育管理办法》,促进学前教育健康管理。六是充分发挥妇儿工委的作用,开好全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幼儿教育事业。
  省卫生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项目实施顺利。省级560万资金到位,培训和宣教工作按计划进行中。各地工作积极性高,配套资金也在落实中,投入经费已逾千万。今年将开展项目省级师资和专题培训,首期培训班在1月27日至29日在清远举行。4月将在各项目县开展“母婴安全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利用妇幼保健服务的意识。6月组织一次省级项目督导检查工作,按照项目县区域分布,分3—4片检查项目组织实施、经费和培训的落实情况。下半年组织以提高关键环节的服务能力为重点的专题培训。
  省统计局:明年省将开展中期监测评估,对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一次阶段性的全面评价。统计部门今年围绕为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做准备,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省妇儿工委办及成员单位,提供有关统计技术帮助,共同完善两个规划评估指标体系。二是对于监测中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实行分类指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三是积极配合妇儿工委做好专题分析工作,精品推动,主动提供相关的规划实施进程资料,使监测统计结果真正成为各级政府决策的依据。四是针对监测统计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将组织力量抽查一些主要指标,制定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数据质量。五是继续完善广东省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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