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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来源:本网 日期:2020-06-28 10:38:31

  日前,深圳市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幼儿园的伙食费管理、膳食营养配餐、厨房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幼儿园应当成立膳食管理组。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对膳食工作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可以结合季节变化等因素,每学期组织1至2次检查。幼儿园的餐饮服务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自主经营、自行管理,不得委托承包。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营养配餐,核算和分析儿童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每周向家长公示儿童食谱。按照同类互换、多种多样的原则调配每日膳食,平均每天摄入12种以上食物,每周25种以上食物。

  在厨房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厨房做好每天每餐食品留样工作,实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幼儿园园长或者副园长与儿童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此外,《办法》明确,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深圳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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