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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来源:本网 日期:2020-03-24 15:05:46

  近日,珠海市政府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有效解决民办学校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实施意见》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对分类管理政策进行了细化。细化分类收费政策,明确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收费原则、标准和流程等要求;建立平稳过渡机制,明确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如何补缴地价;健全学校退出机制,对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如果终止办学,明确出资人获得补偿或奖励的方式。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民办教育发展的现实问题,提出一些解决举措。针对民办学校租用办学场地面临租金上涨、办学不稳定等问题,提出凡出租政府、国有资产、村(居)集体性质物业用于学校办学的,合同期满后要求继续用于办学的,可按程序与出租方采取协商形式优先享受续约;针对民办学校办学场地紧张的问题,提出鼓励利用自有产权用地举办民办学校;针对民办学校融资难的问题,提出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依法依规进行募集资金;针对民办学校教师培训不足的问题,提出民办学校教师培训经费的支出比例不得低于其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5%。《实施意见》自2020年4月16日起实施。(珠海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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