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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保障残疾儿童权益也要杜绝生育任性
来源:本网 日期:2016-12-27 17:54:42

       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发布《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收住家庭无力照料残疾儿童申请登记的公告》,即日起,本市家庭无力照料残疾儿童(以下简称“服务对象”)可申请入住市儿童福利院。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家庭无力照料残疾儿童是指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方面困难造成家庭无力照料的7周岁以下本市户籍残疾儿童。(11月16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一个残疾儿童,尤其是重度残疾儿童意味着什么?这往往是沉重得直不起腰的经济负担,以及忙不完的生活负担。一个残疾儿童拖垮一个幸福的家庭,甚至导致残疾儿童得不到应有的照料而难以融入社会的事,并不鲜见。然而,由于残疾儿童随父母生活,他们往往享受不到社会给予的帮助,感受不到社会温暖的阳光。北京出台的《公告》,让更多的阳光照进了这些残疾儿童的生活。
        首先,这一做法将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保障残疾儿童的权益。同样是残疾儿童,在儿童福利院的,固然缺少父母的关爱,但他们却可以享受到社会的大爱,可以得到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方面的呵护。而随父母生活的残疾儿童,却有不少,因为家庭的无力而陷入困境。这对于残疾儿童及其父母来说,显然是不公正的,也难以真正保障残疾儿童的权益,更难传递负责任的理念。
        其次,这一做法能够从一定程度上防止遗弃现象的发生。有一些家庭,面对出生的残疾儿童,担忧面临的巨大负担,往往采取了“丢弃”的极端方法。《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各种因素,丢弃者并未受到惩罚。北京的举措,相当于给了
        这些家庭最后的兜底保障,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遗弃残疾婴儿现象的发生。
        最后,保障残疾儿童的权益,也要杜绝生育任性。一部分缺陷儿的出生,是可以预防的,国家也出台了措施,在全国重点推广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为了满足自己一己之私欲,明明知道自己不具备生育的条件,还要强生硬生。结果常常是拖垮了家庭,保障不了残疾儿童应有的照料,增加了社会的负担,对幼小的生命极为不负责。在保障残疾儿童权益的同时,如何杜绝这样的生育任性,也应成为应该考虑的问题。(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关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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