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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事件
1.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2.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3.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
4.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5.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6.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7.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调整是为了保持持续的劳动力优势。目前,我国低生育水平稳中有降,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开始减少,劳动力平均年龄不断提高。有人提出,我国劳动力由过剩向短缺转折的“刘易斯拐点”正在临近。人口发展周期较长,在劳动力数量较丰富、人口抚养负担较轻的时期,及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保持合理劳动力规模,延缓劳动力老化趋势,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调整是为了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近些年来,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从1982年的4.43人缩减至2010年的3.10人,独生子女家庭超过1.5亿户,家庭的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有所弱化。许多独生子女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常感到有心无力、独木难支,而老人“失独”不仅是家庭灾难,也是社会之殇。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独生子女成长等问题也困扰着社会。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只有适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才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增强家庭养老功能,幸福小家、和谐大家。
单独两孩政策如何落实好
“一个太少,两个正好”的梦想将变成现实,但有意要“二娃”的“单独”夫妇们,在“心动”与“行动”之间,还横亘着政策的落地,等待着具体实施的“发令枪”。如何全面准确理解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呢?
单独两孩政策何时在全国推开?2013年年底,中央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作出总体部署,并明确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时间。2014年年初,浙江率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江西、安徽、天津、北京等相继跟进……截至7月初,单独两孩新政已在29个省份落地。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会出现生育小高峰吗?据预测,政策调整后,全国每年出生人口不会有大的增加。目前,全国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有1100多万对。在这些人当中,由于受住房、抚养成本、时间精力等因素的制约,愿意生两孩的只占其中一部分。一项调查显示,约有60%的单独家庭想生二孩。即使个别地区符合再生育条件人口较多,也可以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等措施,防止出生堆积。综合这些因素,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今后一个时期出生人口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规模,不会出现新一轮婴儿潮。
为什么不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大量研究表明,如果现阶段就实施普遍两孩政策,短期内将引起出生人口大幅增长。据专家预测,届时全国出生人口每年将增加1000万,加上现有的每年出生人口1600万左右,出生总人口接近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水平,这将给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带来很大压力。同时从长期看,总人口持续增长,人口峰值推迟到来,会影响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的实现,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因素。
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有些人以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要全面放开了,计划生育工作可以不用搞了。那么,是不是这样呢?
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这是因为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压力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持续紧张的状况也不会根本改变。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从当前来看,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必然会带来一些人口发展的新问题、新挑战,从一定意义上说,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更重了,不但不能削弱,还要进一步加强,以确保政策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来源:中国妇女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