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首页 > 调查研究
广东省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活动情况调研汇报
来源:本网 日期:2013-09-30 20:08:12

  根据省妇联统一部署,第二调研组一行由周丽琼副主席带队,于2008年3月18至25日到梅州、潮州、东莞三市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研,其中一个调研题目是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活动的情况。在调研中,党政领导、社会各界均对五年来全省各级妇联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活动评价很高、好评如潮,认为它是一项“民心纾困”的工作,“富有特色”、“卓有成效”,“是娘家人为妇女群众做的一件大好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妇女群体的关爱”。现结合此前所作的专题调研,就全省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背景
  2002年省妇联组织全省各级妇联开展调查,发现全省22万户以女性为户主的单亲家庭中,有5万多户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这些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急需救助。他们主要分布在粤东、粤西、粤北山区,除了极少数属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外,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偏远农村。他们的突出困难是住房难、就医难、子女完成学业难、发展生产难。其中,有2万多户家庭居住条件很差,住的是土坯房、茅草屋、年久失修的危房,甚至无房可栖、寄人篱下。这些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致贫原因之一是家庭劳动力缺乏。全省60%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只有母亲一人支撑日常生计;二是身患重病或残疾。有31%的单亲特困母亲要么是先天残疾,要么是由于承受丧夫等生活打击导致痴呆、精神失常,要么是由于经济困顿、生活质量差而有病不医、负病劳作。三是综合素质低。有61%的单亲特困母亲只有小学以下的文化水平,缺乏农业技术知识,不懂种养科学,生产自救能力差。四是治病负债。有70%以上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由于丈夫生前患病、家人常年就医等原因,欠下大量债务,最终人财两失,精神受创,生活压力巨大。省妇联意识到,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之一,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感受人间真情,同享广东改革开放的成果。为摸清情况,省妇联组织基层妇联干部开展了逐村逐户的调查,详细了解、全面掌握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住房、生活、子女上学、发展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建档立册。在此基础上,于2002年向全省各级妇联发出倡议:举全省妇女之力,向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献爱心。全省妇联上下联动,启动了“四援助”项目:援建母亲安居房(每户援助1万元),帮助子女完成学业(每人资助1500元),疾病救治(每人援助2000~5000元),发展生产(每户资助生产启动资金2000元)。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
  1.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
  各级妇联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对“四援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出席了省妇联援助活动的启动仪式和筹款活动。广东省、广州市多位领导,如张帼英、刘玉浦、钟启权、李兰芳、雷于蓝、张展霞、黎子流等,大力支持省妇联开展大型筹款活动,亲自发动企业捐款、出席义演活动、登台演出讲话,还慷慨解囊。各级妇联每组织筹款、慰问、援助活动,都得到当地领导的大力支持,亲自牵线募集善款、现场解决项目资金等实际问题。潮州市委书记骆文智亲自给多家企业打电话,发动他们支持市妇联为单亲特困母亲开展的筹款活动。许多省、市领导亲临“母亲安居房”检查指导,充分肯定援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几年来,省妇联多次与《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组织记者采访典型家庭,以专版形式作大篇幅的宣传报道;与广东电视台合作,举办“关爱满人间”专场电视晚会;与广东卫视《爱心永远》栏目合作,制作了7集专题片;与省妇儿工委合作,制作“关爱满人间”宣传册……各级妇联利用元旦、春节、三八节,策划开展一系列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推出相关报道,通过多角度宣传,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及媒体的重点关注,使“单亲特困母亲”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引起了社会的同情与关注。
  3.确立援助重点,抓好项目试点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面临的“四难”中,“住房难”问题尤为严重。安居是人的基本需求,如果他们连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其他困难就更难解决。省妇联确定了以援建“母亲安居房”作为“四援助”工作的重心,开展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活动。为保证援助项目的顺利实施,2003年4月,省妇联先在粤西、粤北5个县的8户家庭试点,援建安居房。省妇联给每户拨款1万元,各级妇联层层抓落实。从立项拨款、落实宅基地、备料施工、工程验收、搬迁入住等整个过程,都由妇联干部负责落实。试点成功后,省妇联逐步在全省推开,每年安排援建一批“母亲安居房”。各地妇联除积极配合省妇联的援建工作,争取配套资金、监管工程质量外,同时也大力开展了各种筹款活动,开展“四援助”活动。
  4.制订工作标准,规范项目运作
  在援建“安居房”工作中,省妇联制订了严谨的工作标准和流程,各级妇联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一是确定援助对象。在村里进行公示,确保无房、危房户优先考虑。二是落实建房资金。每套安居房,省妇联从社会捐款中拨出1万元,各地争取市、县、乡(镇)政府支持5000-8000元,亲戚朋友帮一点。三是统一建房标准。每套安居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钢筋水泥砖结构,打两层地基,建一层住房(两房一厅一厨一厕带化粪池),通电通水,顶楼做成水泥平台。四是签订工作合同。省、市、县妇联层层签合同,县妇联与镇政府签订施工合同,双方明确分工,明细职责。五是严格资金管理。省、市、县、镇的建房款统一由镇财政管理,每笔工程开支由镇妇联主席审核签字同意后使用。六是保证工程质量。由镇政府委托建委(或村建办)指定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质量监督,在打地基、铺钢筋、倒楼面等关键环节,责任人一定要到场监工,严防偷工减料,杜绝“豆腐渣”工程。竣工时,县、镇妇联、镇政府、责任人、住户共同验收签字。七是建立档案资料。安居房建成后,县妇联将新旧房屋的照片及全部资料整理归档,上报省妇联,避免遗漏或重复援助。
  5.积极开展多渠道的筹款活动
  开展“四援助”活动,筹集善款是其中最关键、最困难的一个环节。各级妇联策划开展了一系列筹款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帮扶困境姐妹,同时也为社会各界搭建了爱心平台。一是发动社会热心人士献爱心。如:开通热线电话接收捐赠,上门发动港、澳、台商助学助困,举办“粤港名人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慈善筹款义演”、“名人名家慈善夜”、书法名家即席挥毫义卖等多种筹款活动。二是发动企事业单位对口援助。省妇联发动了省人民医院、武警医院等,联手免费救治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心脏病患儿,发动知名企事业单位对口援建“母亲安居房”。各级妇联还通过发动企业赞助实物组织义卖助学等多种形式筹款。
  6.积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
  各级妇联积极争取部门或单位支持,促进更多的扶贫政策出台,整合资源,形成援助合力。省妇联主动与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将援助工作纳入政府的扶贫规划中优先考虑。各级妇联针对就医难问题,积极与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合作,有的免费组织母亲体检,有的免费为母亲买保险、有的对患重病的母亲或其子女联系医院给予免费救治。针对子女上学问题,在教育部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同时,妇联为特困家庭孩子提供生活补助,使他们摆脱失学、辍学困境;开展“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等帮扶活动,在生活、学习、心理上结对帮扶困境孩子。在生活生产上,妇联与民政部门沟通,促使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妇女和子女列入低保或五保,为他们提供生活保障。针对文化素质较高、有发展生产能力的单亲特困母亲,在摸清她们发展生产愿望、项目可行的基础上,援助种养或个体从业。
  三、项目实施的主要成效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四援助”项目实施5年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采取了倾斜政策,下拨了配套资金;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很多热心人士慷慨解囊;得到当地村民的互帮互助,为安居工程义务帮工。至2007年9月,全省共募筹善款20093.21万元,下拨专项资金(包括配套资金)17260.99万元,援建“母亲安居房”5423间、资助孩子完成学业64084名、救治疾病患者18222名,帮助11862户发展生产,使这些家庭得到不同项目的援助,帮助她们解决燃眉之急,减轻生活压力,增强了发展信心,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1.“四援助”项目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帮助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密切了党群关系。“四援助”项目合民心、顺民意,各地党政领导纷纷把“四援助”当做民心工程的有力抓手,整体推进。如在建母亲安居房时,各地政府均给予5000-8000元不等的配套资金;推动了政府出台一批向最弱势群体倾斜的救助保障措施;许多市委书记专门听取妇联汇报,参与妇联组织的帮扶活动;许多省直“十百千万工程”驻村工作组,把“四援助”看成份内事,为当地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排忧解难。二是拓展扶贫项目,提高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脱贫致富的信心和能力。“发展生产”是授之以渔的项目,各级妇联非常重视这个项目的开发运用,抓培训、选项目、找资金、作担保。至今已有8千多户家庭直接受益。三是扶贫与扶志并举,帮助这些单亲特困母亲转变观念,掌握技能,认识自身价值,克服自卑心理,体验成功喜悦。同时又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母亲的背后是儿童。据统计,在我省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中生活着26万名儿童。每年“四援助”项目都会帮助一批优秀孩子继续学业、圆大学梦。至今全省已资助了5万多名。这些孩子在分享“四援助”项目给他们带来的生活、学习的巨大变化时,也自觉树立了自助助人、回报社会的精神。四是共建和谐,净化了社会风气。5年来,各级妇联大张旗鼓地实施“四援助”项目,带动了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很多地方形成了乡亲邻里争献爱心、互帮互助的好风气,关心困境家庭的人更多了。
  2.“四援助”项目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发展中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最终要依靠社会保障制度。在这次项目开展中,广东各级党委政府把妇女发展问题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的援助工作中,积极朝着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努力,不少地方党委政府采纳了妇联提出建立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特困证或优待证制度、把他们纳入低保或五保的建议,使单亲特困母亲及其子女凭证享受教育、医疗、住房、劳动就业等各项优惠政策,使制度建设惠及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潮州市委、市政府把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活动纳入了“春风暖人心”系列活动中开展长效帮扶活动,启动了“同享安居乐——潮州市援助农村单亲特困母亲安居工程”,筹资300万元,为全市农村100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建设“安居房”,每户配套资金3万元。

        3.“四援助”活动成为广东各界援助弱势妇女发展的一个很好的载体
  5年来,通过持久广泛的宣传发动,再加上各项援助工作的落实到位,“四援助”活动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踊跃参与。港澳人士、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珠江三角洲城市是捐赠善款的主力;许多企事业单位、领导、机关干部和各界爱心人士主动与特困家庭结成了扶帮对子,形成一对一、多对一或一对多的帮扶形式,在物质和精神上进行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四援助”活动成为广为人知、深受欢迎的品牌活动,成为了各界关心扶助弱势妇女的有效载体。
  4.“四援助”项目提升了妇联的影响力
  几年来,省妇联按照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的方式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四援助”的活动进行项目化运作。各级妇联严格按照项目运作的规范方式开展工作,促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了援助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妇联干部真心扶贫,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在调查、筹款、实施等一个个艰巨任务面前,始终保持着昂扬斗志,敢打硬仗,勇攻难关。不少镇妇联主席还利用本人是镇班子成员的有利条件,在镇里讨论扶贫工作时,据理力争,优先安排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四援助”活动既帮助了弱势妇女排忧解难,也进一步提升了妇联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社会各界为妇联人的精神所感动,积极参与到“四援助”活动中。
  四、“四援助”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及各地党委政府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强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举措,得益于社会各界的热心扶持,我省单亲特困母亲生存发展问题得以改善。但是由于新的情况不断产生、原来开展的一些扶贫工作可能不够落实等原因,当前,我省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援助工作中困难仍然较大,主要如下:
  一是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数量大问题多。省妇联2008年3月组织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妇联开展的调查数据显示,全省仍有5.98万户需要援助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其中待援助建安居房、发展生产、子女学业、救治疾病的分别为18141户、18382户、27381户45396人、6971户8654人,有的家庭困难交叉存在。
  二是妇联筹措资金的渠道较窄、可利用的资源较少。受组织性质及职能局限,妇联组织可调动的资源相当贫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筹措来的资金与巨额的援助款需求之间缺口很大。
  三是把项目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的程度不高。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弱势中的弱势群体,各地在大力改善民生问题、分配有限资源时,却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一群体的特殊性,没有给予足够的政策倾斜。
  四是一些地方开展项目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开展“四援助”活动,困难来自方方面面,需要妇联干部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能力、统筹能力、办事能力,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策划和实施的水平和质量。
  五、对今后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工作的对策建议
  经过多年努力,目前我省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子女上学、疾病救治、发展生产等项目基本纳入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和制度安排,而省扶贫办援建“安居房”的工作也已结束。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建安居房仍然是当前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安居才能乐业。我们建议妇联系统把援建“母亲安居房”作为今后开展“四援助”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做大做实广东省妇联这项品牌活动,惠及更多的困境妇女。具体工作建议如下:
  1.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
  培训志愿者,对基层报送的仍待援助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情况进行抽查,调查核实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产、生活状况。指导并支持各市妇联借助基层妇代会的力量,尽快建立起动态的信息管理库,为今后持续开展帮扶工作提供依据。
  2.推动建立长效援助机制
  一是加强与民政、卫生、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与联合,推动政府在出台相关的公共政策和制度时,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予以倾斜。二是推动政府对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建设实施住房救助。在城镇,建议政府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优先列入廉租房安置对象给予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在农村,在危房改造等工程中优先解决单亲特困母亲的住房难问题。三是争取民政部门支持,在社会福利彩票的利润提成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援建“母亲安居房”的资金。

        3.继续以项目运作方式开展援助工作
  以项目的形式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四援助”工作,是广东省妇联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是开展妇女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今后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府立项购买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项目,另一方面继续采取协办、承办和合办等方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聚社会资源,加强援助工作的效果。
  4.加大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力量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主流媒体策划开展定期、专版的一系列宣传报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存发展问题引起更广泛的关注,争取更大范围的热心人士参与到救助活动中。
  

(广东省妇联调研组)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04965号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 邮编 :5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