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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切口实现大变化,创新“五个全国率先”服务母婴出行

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24-05-22

  为关爱母婴健康,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两纲”和省市“两个规划”目标,全力营造生育友好环境,推动广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广州早在2017年就率先出台《广州市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将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年度十大民生实事。率先编印了《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指导手册》,提出母婴室建设相关建议标准,并形成广东省地方标准《母婴室安全技术规范》。率先借助第三方社会机构力量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母婴室日常监管维护。率先成为全国首个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城市,得到社会广泛好评。率先在全国出台首部母乳喂养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

  写好“联”字文章,汇聚资源联动推进

  广州市妇儿工委积极构建跨区、跨界、跨部门“合作、互惠、共赢”的融合模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联动力量,通过借资、借力、借智,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成为群众性的民生实事。前期做好需求调研,摸准了群众需求,想清了推进策略,为推进母婴室建设具体实施画好了线路图。广州市妇儿工委召开了全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会议并出台《行动计划》,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纳入市政府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并写入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母婴室建设最终上升成为全市的重点工作。依托妇儿工委平台,积极提升公众参与意识,联动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母婴室建设,创造性地引入第三方公益机构对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宣传、监管实施一条龙服务,确保母婴室建设不仅满足于建成、更立足于用好、管好。

  写好“引”字文章,政策指引循序推进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充分发挥广州各区政府及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作用,两级联动使“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相应制定本单位的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形成市、区两级积极推进母婴室建设的良好态势。分布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每年制定母婴室建设数量,力争三年内实现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广州市妇儿工委办主动与地铁集团沟通,促成广州地铁集团将地铁母婴室建设纳入地铁线路规划设计中,从2017年开始,广州所有新建地铁的站厅(台)均设置母婴室,方便广大旅客使用。2019年底,广州已建成公共场所母婴室900多间,基本实现重点公共场所全覆盖。

  写好“分”字文章,细化任务落实推进

  一是分类别引领建设。分类推动打造公共场所母婴室示范点,充分考虑了区域性、实用性和前瞻性,按照基础、标准、升级三类,发布《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指导手册》,对母婴室的建设提出规范要求,要求全市母婴室各建设单位参照规范推进本领域、本行业的母婴室建设。二是分领域推动建设。以三年行动计划为纲,全力推动各行业在自身领域加快建设母婴室。在财政投资兴建的政务中心、医院、交通枢纽、大型文化场所、公园等领域以行政指引的模式,督促加紧新建或改建母婴室。在社会资金兴建的商场、酒店、旅游景点等领域以行业倡导的方式建设母婴室,引导企业在关注经济收益的同时注重社会影响,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三是分区域加紧建设。广州各区政府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思路,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结合本区域的特色和实际需求,将属地建设和行业建设有机结合,全力推动本辖区的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写好“创”字文章,拓宽视野创新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创新,先行先试,广州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中让母乳喂养行为得到更广泛的支持和促进,用法律法规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过程中,广州市妇儿工委办注重从源头参与,致力从立法层面推动建立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母乳喂养支持体系,助力广州市人大出台《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成为全国首部母乳喂养地方性法规,并依据《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在实现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基础上把工作重心从建设为主逐步转为建管同步,持续委托第三方社会公益组织对全市公共场所母婴室进行抽查督导,将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业主整改。

  截至2023年底,广州建成公共场所母婴室超过1500余间,有效助力广州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2021年6月,以《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指导手册》为蓝本的广东省地方标准《母婴室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2019年11月14日,在南非德班召开的世界大都市协会全体大会上,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成为大会的中国案例。

广州:母乳喂养广州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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