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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来源:来源:第九检察部 日期:2021-06-04 09:58:48

未成年人犯罪连续3年下降

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


  6月1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介绍广东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去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参与抗疫斗争,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全省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下降

轻罪未成年人占比逐年上升


  据《白皮书》显示,2020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出现下降趋势,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相比去年同期下降21.50%。未成年人犯罪所涉罪名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强奸五个罪名。

  轻罪未成年人占比较大,且比例逐年上升。近三年,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占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比例由90.81%升至91.53%,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比例由7.46%降至7.00%,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比例由0.77%微升至0.99%。

  非本省户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占比有所下降。2020年,广东检察机关起诉非本省户籍未成年被告人1587人,占同期起诉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38.41%,较去年所占比例46.77%下降了8.36个百分点。

  珠三角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近三年,珠三角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省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比例由61.08%降至50.12%;粤西地区检察机关起诉同类案件占比由15.13%升至20.59%;粤东地区检察机关起诉同类案件占比由16.00%升至17.74%;粤北地区检察机关起诉同类案件占比由7.77%升至11.47%。

  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数量有所回落。2020年广东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中起诉未成年被告人136人,较2018年、2019年的同类犯罪起诉人数444人、496人下降较大。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广东司法机关持续加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起诉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强迫卖淫等性侵类案件占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61.22%,相比2018年的33.81%、2019年的40.60%有所上升。

  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持续下降。2020年,广东检察机关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案件90件,占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94%,较2018年、2019年的同类案件数量110件、92件和所占比例2.94%、1.95%均有所下降。


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

持续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


  2020年,最高检联合多部委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规定有关组织及人员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等。广东检察机关签发贯彻实施意见、细则等文件22份,受理来自妇联、民政、教育、医院等部门移送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49条,其中公安立案34件,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共77539人次,排查出涉毒、前科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135人予以清退。

  深圳市检察院在督办一起猥亵儿童案中,核查出涉案学校领导班子及相关负责人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建议启动问责程序,并推动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招录准入审查,共对23000余名在职教职员工进行违法犯罪记录倒查,排查出“重点人员”98人。

  持续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兼具取证、救助等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场所,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省检察机关牵头或参与共建“一站式”办案区146处,“一站式”询问救助392名未成年被害人,实现全省21个地级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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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玲(左四)参加中山市“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揭牌仪式。


  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广东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罪错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切实保证附条件不起诉质效。2020年,广东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879人。坚持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针对性强的监督考察方案,确保监督考察实效。湛江市霞山区检察院与湛江市阳光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签订帮教服务协议书,联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杨某、陈某开展心理辅导以及行为矫正工作。经过一年的跟踪考察,杨某、陈某在思想、行为以及实际表现上均有了较好的转变,均考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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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

  持续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广东检察机关认真研究推动专门学校建设,落实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探索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干预矫治机制。如东莞市启智学校启航分校现已完成建设开始招生,为广东首个公办罪错未成年人学校。2020年7月开学至今,东莞地区不捕率、不诉率、帮教率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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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检察院到专门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教育。


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

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和校园安全建设


  广东检察机关把“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六大保护”共同发力,促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2020年共查访学校、幼儿园581所,发现问题283个,提出检察建议40件,问题整改260个。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1268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包括160名检察长,2020年共开展法治巡讲1996场次,覆盖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等3511所,覆盖师生1315万余人,发放宣传册179万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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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检察院检察长(中)讲授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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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检察院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模式创新。疫情期间,广东检察机关积极创新“线下+线上”法治教育模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以更加生动活泼的形式寓教于乐,确保法治教育不停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设立“未爱在线”专栏,选送13期优质法治微课堂在广东检察公众号展播,普法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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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登录央视法治节目《守护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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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揭阳市检察院开展法治云课堂。


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

统一集中办理工作

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


  广东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不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03人次,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10人次;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333人次,纠正监管违法15人次;对看守所进行定期巡查236人次,纠正混管混押25人次,入所帮教184人次。支持撤销监护权诉讼16件,对监护侵害与缺失的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394人次。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1件,针对其他方面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7件。

  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广州市检察院与市民政局建立《广州市困境儿童检察关爱保护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在增城区揭牌共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平台,调动基层儿童福利工作力量和社工、慈善、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保障监护缺失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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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未检检察官检查校园附近销售香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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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察机关携手互联网公司启动互联护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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