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留守儿童添个“家”梅州市全面铺开“爱心之家”建设
来源:本网 日期:2018-05-11 16:04:34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梅州市委办、市府办日前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爱心之家”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全市开展以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为主题的“爱心之家”活动,争取今年各镇中心小学基本建立留守儿童“爱心之家”,2019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达到“镇镇有家”。
  据2015年统计,全市有留守儿童13.3万人,占小学和初中学生总人数的29.4%,而且近年仍有增加的趋势。经过反复研讨论证,市关工委提出在镇中心小学创建一批以服务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为主题的“爱心之家”,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开展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服务工作。
  2016年5月31日,梅州市首个“爱心之家”在梅县区城东镇中心小学挂牌成立,定期开展亲情关怀、心理疏导、学业辅导、扶困助学、品德培育、法治教育、安全防护、第二课堂等“八项工作”,并探索总结出“爱心之家”要有牌子、有室内场地和设施、有关爱团队、有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有各项制度、有活动计划、有活动特色、有总结交流等“八有标准”。试点取得成功后,在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的资助下,全市各县(市、区)挂牌成立了16个爱心之家。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尽快成立活动的协调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积极主动调配财力、人力、物力等资源,使“爱心之家”活动顺利开展。目前,市“爱心之家”活动协调小组已成立并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也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梅州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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