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首页 > 组织机构 > 工作简介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
来源:本网 日期:2023-09-15 17:57:28

  中国政府为履行作为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1990年2月,国务院成立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1993年8月更名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同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是省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执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一、组织架构

  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组成单位及成员由广东省政府批准。主任由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主任单位有组织、宣传、发改、教育、卫健、统计、妇联,现有成员单位39个。作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省妇联,主任由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兼任,专职人员由专职副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组成。21个地级以上市、122个县(市、区)均已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市县一级妇儿工委主任由分管副市长、副县(市、区)长担任。

  二、 主要职能

  1.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确定的相关目标责任;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职责;

  3.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本工作领域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的突出问题;

  4.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

  5.指导、督促、检查各地级以上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三、工作概况

  省妇儿工委成立以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致力于我省妇女儿童的保护和发展。

  1.制定实施《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1995-2000年)》《九十年代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2.指导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3.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具体方案,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整体推进妇女儿童事业。

  4.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监测评估机制,制定监测评估体系,开展省级监测评估。

  5.组织培训,加强政府领导执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能力建设。

  6.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男女平等观念和儿童优先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参与纲要规划实施,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

  7.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是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妇联。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落实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部署,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做好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承办相关会议和表彰工作;承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04965号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 邮编 :5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