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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再提标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3-20

  今年以来,随着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相继出台,肇庆民政部门紧跟步伐,先后印发提标文件,促成2021年孤儿养育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前完成提标。

  根据省2021年孤儿养育、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要求,肇庆先后印发提标文件。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全市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250元/人/月。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450元/人/月;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23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2020年的2200元/年/人和2900元/年/人提高到2021年的2250元/年/人和2950元/年/人,这两项补贴均高于省标准。

  截至2021年2月底,各县(市、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生活保障金已发放到位。全市已为541名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47.79万元;为187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407.87万元;为2331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50.96万元,为57280名重度残疾人(含非重度精神、智力)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56.93万元。(肇庆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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