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合力推进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专项行动
为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权益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妇女权益,3月1日,潮州市妇联与市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系统推进相关工作。
该协作机制将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这一目标,明确救助重点对象,建立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衔接落实帮扶多元化、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等工作内容,合力推进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专项行动,为困难妇女撑起“暖心伞”。
为“事实孤儿”小刘救助10万多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获取到被家暴妇女郑某萍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线索后,启动救助“绿色通道”依法予以司法救助9万多元,又为其向区委政法委争取专项救助金2万元,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丧偶、家中有四名未成年子女和年老的家公家婆需要抚养赡养的郑某丽20多万元……
近年来,潮州市各级妇联组织把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活动作为当前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优势,结合开展的“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重点人群重点家庭走访关爱服务等活动,注重源头参与、精准帮扶、服务实效,及时全面摸排梳理线索,深入排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主动移送检察部门申请,让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得到资助,使司法救助更有力度、深度和温度。据统计,近年来全市已救助困难妇女儿童75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54万多元。
接下来,市妇联将继续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利用各级妇女工作网络,认真梳理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12338妇女维权热线来电和开展基层走访关爱服务等项目情况,注重摸排救助线索,及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多维度、长效化为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共同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困难妇女的浓厚氛围。检察机关也将加强与妇联等有关单位协作,采取心理疏导、支持起诉、专项救助、促进和解、帮助获得法律援助、给予社会救助等方式,推动实现多元化救助帮扶,让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惠及更多困难妇女。
(潮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供稿)